为提高政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率,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324号),结合我局实际,现特制定本政策解读方案。
一、解读形式
通过政策问答形式进行解读。
二、解读渠道
通过博狗在线_博狗体育在线@网站发布。
三、解读时间
拟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博狗在线_博狗体育在线@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材料。
四、解读材料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什么?
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形成,并由政府公布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域性补偿标准。
(二)制定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背景
答: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31日公布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南宁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已近三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6号),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新一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工作。
(三)为什么要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答: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原被征收耕地年产值倍数补偿方法的重大改革,是征收补偿方式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同地同价”要求,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
(四)市政府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六)南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依据是什么?
答: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的主要参数是人均GDP变化率、人均耕地变化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变化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领取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七)新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如何衔接?
答:本通知公布后,征收集体土地应该按照本次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测算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公布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协议约定执行,低于本标准的补齐差额。2022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八)本轮市区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什么不做调整?
答: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双重影响,南宁市经济发展放缓,物价水平趋于平稳状态。在结合人均GDP、人均收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人均耕地、人均农用地、居民消费幅度等数据分析研究,继续调整市区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利于我市经济发展。
相关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